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落实国家、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及日常诊疗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的诊疗服务,结合近期疫情形势及医院工作实际,现对疫情期间来院就诊患者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请您按照医院提示的入出口进出医院,做好自我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通信行程卡”和“吉祥码”,配合工作人员扫码、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如果体温≥37.3℃,中高风险地区返平人员或有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者,吉祥码非绿码或通信行程卡异常者,请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2.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来院就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等相关证件。
3.门诊就诊患者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主动配合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就诊要求,挂号、就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排队,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候诊时隔位就坐。
4.就诊前请您尽量提前预约挂号,错峰就诊,门诊预约电话:0434-3539444。
二、发热门诊就诊须知
如有下列情况者请您到发热门诊就诊,听从医务人员安排和引导,按照指定路线前往发热门诊,配合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扫码、测量体温、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信息调查。
1.发热(体温≥37.3℃)、和/或呼吸道相关症状。
2.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4.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三、住院须知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进入病区。
2.每名住院患者限定一名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轻症患者尽量不留陪护。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做到不聚集,不串病房。
3.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4.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按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5.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医院所有病区谢绝探视。
请前来我院就诊/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6日起执行,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