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外聘人员缴纳社保工作的通知》(四卫发〔2021〕75号)文件要求,结合四平市社保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纳入全国统筹管理(以后再补缴社保将收取滞纳金)的实际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协助医院外聘人员集中办理社保缴纳相关工作,请外聘人员速按公告内容和时限要求办理。
1.缴纳社保人员范围为全院外聘人员(含曾在医院工作现已离职的人员)。
2.持有效身份证,填写《劳动关系登记表》。
3.截止时间到2021年12月9日11时,逾期将产生滞纳金,责任自负。
4.登记地点在医院机关楼一楼人事科。
5.来院人员须查验行程卡和吉祥码,按四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