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2023年冬季清雪服务项目,院内采购编号:SPDYYY-20221010。
二、项目预算:4.5万元。
三、项目内容:
1.清雪区域包括
(1)院内道路与停车场4700平米。
(2)院外停车场4000平米。
(3)院外十马路(中央东路起至南一纬路)2100平米。
2.清雪外包时限
2022年11月1日-2023年4月30日,共6个月。
四、清雪服务相关要求
1.清雪人力不少于15人(含),自备清雪工具。
2.针对不同降雪量,对投标人清雪服务要求
(1)降雪量区分:小雪(降雪量不超过1厘米),中雪(降雪量1-5厘米),大雪(降雪量6-10厘米),暴雪(降雪量10厘米以上)。
(2)清雪力量进入时间:
要以雪为令。
小雪和中雪:晚5点前下雪停止,当天即进行清理,在雪停后30分钟内进入;晚5点后下雪停止第二天早6点即开始清理。
大雪和暴雪:在降雪过程中,降雪量超过5厘米或根据医院通知进入。
(3)清雪完成时限:中雪、小雪一日内清扫、清运完毕;大雪、暴雪当天清出路面,两日内清扫、清运完毕。
(4)清雪机械和人力分配:小雪人工清扫(可选择使用机械),中雪、大雪、暴雪机械和人工结合。
3.清雪标准要求
(1)清雪完成后路面不得残留积雪和冰,道路两旁堆积积雪要一致美观,且积雪不得造成基础设施、房屋、树木损坏,如造成损坏按照相应价格赔偿。
(2)如医院遇特殊情况,需要及时清理降雪和对积雪进行美观整理,清雪公司应无条件配合。
4.积雪运输
每次降雪,投标人可将积雪清理到道路两侧草坪中,并进行美观修饰,如积雪量达到一定程度,按照医院要求,投标人需组织运输力量进行清理,清运地点由投标人负责。
五、付款方式
1.院方按照清雪进度,每整月支付清雪费用,清雪费用共分六次支付。
2.因不可抗拒因素,中标人无法到达现场清雪情况下,由院方负责组织人员清雪,相应清雪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供应商须提供参选报价等详细内容;项目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其项目预算,项目报价高于项目预算按投标无效处理。
2.参选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产品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参选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符合项目相关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体须与参选供应商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参选供应商须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及营业执照。
5.参选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6.参选供应商须提供清雪团队人数(不少于15人)、清雪团队人员来源明细。
七、投标廉洁承诺书
参选供应商须在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采购公告中下载并签署《投标廉洁承诺书》,参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待开标会议当日现场递交。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须编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每本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否则视为无效;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参选文件须独立密封在同一文件袋内且文件外包装上应注明参选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封口处加盖公章。末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我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参选文件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超过截止时间点后的视为无效响应,我院将拒绝接收。
4.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选供应商不得对其参选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或撤回。
5.参选供应商所提交的参选文件在比选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
6.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7.递交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1728号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办公楼二楼招标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434-3539393
九、参选须知
(一)参选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参选的全部环节当中,如若出现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件、公然扰乱开评审秩序、围标串标、对比选文件虚假响应、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参选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法律规定取消参选或中选资格、接受行政处罚等。
(二)依据医院采购流程,以现场评审专家与参选单位进行竞价谈判后的二次报价为准;比选会议现场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会,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三)参选供应商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审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参选供应商其报价或参选无效:
1.不同参选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报价等相关事宜。
2.不同参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同一公章或者签字的。
3.不同参选供应商的参选文件标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选供应商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
(五)参选供应商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或视参选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企业资质、许可等相关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证明文件。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证明文件。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参选文件或报价文件的签名为代签或冒签的。
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提交参选文件的,未出具相应委托书的。
(六)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参选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参选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比选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止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向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9.将采购合同转包。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十、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5日下午14:00(如遇特殊情况开标延期,具体见公告)。根据当前防疫要求,投标人进医院前需查询行程码、吉祥码、测量体温(不合格者拒绝入院),请投标人注意把握时间,迟到者视为弃标。
地点: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要求:
1.防疫要求。所有到场人员须符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自备)。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
2.开标事项。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携标书及本人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开标,迟到或材料不全、不符合防疫要求者视为自动弃标。
十一、项目咨询
商务咨询:招采办 陈老师 0434-3539393
技术咨询:总务科 王老师 0434-3539070
附件1:《投标廉洁承诺书》(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2:二次报价确认单.doc
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