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医院职称评聘工作安排,经个人报名、医院评委会资格复审、盲评初审、答辩评审、综合评议等环节,确定卫生系列、工程系列、档案系列职称评聘拟通过人员,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具实名予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人事科反映,电话:0434-353910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上报省人社厅核准。
职称评聘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